• 首 页
  • 矿业政策
  • 矿业人才
  • 矿权交易
  • 矿权办理
  • 矿权评估
  • 地质勘查
  • 矿山设计
  • 安全评价
  • 水土保持方案
  • 地质环境恢复治理
  • 环境影响评价
  • 土地复垦
  • 云南延发矿业公司
  栏目导航
   矿业资讯
   矿业政策
联系我们

本站网址:www.ynkyzxw.com.cn
联系电话:0871-63157656 QQ79818669 值班电话13529188275
电子邮箱:ynkyzxw@sohu.com
     我要咨询   我要留言

 您现在的位置: 云南延发矿业科技有限公司 >> 矿业政策 >> 矿业政策 >> 正文  
云南紧急通知 3类煤矿立即停产
更新日期:2012/9/1 18:33:38  浏览次数:1289

云南省政府8月31日下发紧急通知,立即对全省年产3万吨及以下的矿井、年产9万吨及以下的高瓦斯矿井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、年产9万吨及以下的按照煤与瓦斯突出管理的矿井进行停产。

通知要求,停产期间,相关县(市、区)、乡(镇)政府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点对点、矿对矿盯守,严禁擅自组织生产;州(市)政府要及时督促县、乡级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停产矿井的监管;每周定期组织检查、巡查,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;由省安委办牵头,省级有关部门组织联合执法,对贯彻落实停产情况进行专项督查。

为进一步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工作,限时完成3类矿井的瓦斯防治能力评估;建立健全煤矿瓦斯防治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;强化煤矿瓦斯超限管理,实现瓦斯“零超限”目标,发生瓦斯超限时,立即停产撤人;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制度、煤矿瓦斯防治“十条禁令”和有序淘汰机制,停止核准新建年产30万吨以下的高瓦斯矿井、45万吨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项目,健全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煤矿企业的有序退出机制。

通知还就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和顶板管理、落实煤矿安全生产“一岗双责”、突出预警预报和应急管理、突出一线监管等工作提出了要求。

  • 网站首页 |
  • 加入收藏 |
  • 设为首页 |
  • 关于我们 |
  • 联系我们 |
  • 版权所有
版权所有 : 云南矿业咨询服务网 CopyRight © ynkyzxw.com.cn 2009-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[管理入口]
通讯地址 :云南省昆明市穿金路盛唐城小区(650000) E-mail:ynkyzxw@sohu.com
联系电话:0871-63157656 QQ79818669 值班电话13529188275 传真Fax:0871-63157656 滇ICP备20006332号-1
建议使用IE5.5以上版本浏览器 1024×768分辨率浏览本站